为进一步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作用,重点安置有就业意愿且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20〕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以及《关于做好河源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将2025年东源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东源县户籍脱贫人口以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全县原省定贫困村开发1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类型为乡村保洁、乡村道路维护、乡村绿化、乡村公益设施管理、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护林员、水管员、护田员。招聘单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地点及时间:2025年1月21日前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乡镇进行报名(详见附件)。
3.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录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到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四、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文件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县人社部门统一按月向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河源市现行标准为1620元/月)。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对于自行辞职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聘用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
附件: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